《学校老师贩售同人志受罚》公务员可以出本但是不能营利?7年半画52部作品被称赞太神了 –

                    

日本的公务员体系大部分都有规定禁止兼职,一旦曝光视情节轻重从减薪到吃上刑责都有可能。这个星期就传出日本高知县有一位4x岁女性教师因为创作同人志营利遭到惩罚,这才让许多网友惊觉原来老师参与同人创作的规定这么严格,并不是说老师绝对不能出本,而是要出本就不能营利,如果画的是18禁题材当然也可能惹上道德争议!据传这位女老师在7年半的期间画了52部作品,兼职还能如此多产也被网友们大赞简直是神啊~~

推特热搜:「同人志贩卖」、「利益175万日圆」、「违反地方公务员法」

11月19日,有一则关于同人志创作的新闻引发日本网友热烈关注……

「贩售同人志营利175万日元,县内教师违反公务员法受处分。」

这篇新闻报导指出,任职于日本高知县的县立特别学校的一位4x岁女性教师,从2013年2月开始透过同人展与网路贩售自己创作的漫画同人志,一共推出了52部作品,牟利175万日圆(约台币48万元)遭到惩罚。虽然这名老师受到的「戒告」算是比较轻的惩罚,不像减薪、停职或免职那么严重,不过这名老师的遭遇还是引发了日本网友高度关注。

一方面是许多网友大赞她的多产……

「7年半出52部作品,简直是神吧。」

「这活动量太厉害了,虽然违法就不对啦。」

「算起来1年大约出7本,平均卖300本以上,不是专职还能做到这种地步已经算是神社团了吧!?」

另一方面许多网友则是探讨起这名老师为什么违法。长年关注宅宅话题的东京区议员荻野稔就说,公务员法主要是依据有没有营利判断兼职与否,如果只是一年参加两次同人展又几乎没有赚钱,还可以说是「兴趣」。然而要是一年到头一直出本又有赚钱,就很容易被认定是「兼职」。所以公务员要出本就得抱着不能赚钱的觉悟……

「以前有写文章分析过,如果出本没有赚钱的话并不违法。」

「好久没看到这种『老师之类的公务员贩售同人志赚钱就会触法』的例子了,公务员想出本真的要坚持抱着亏钱的打算啊。」

除此之外也有不少网友质疑文中指出牟利175万日元(约人民币11万元)的计算方式,因为老师花了7年半画了52部作品才赚到这笔金额,单纯计算一部作品才赚3万3千日元(约人民币2000元)。如果只是单纯扣去印刷成本算出这笔金额,而没有减去每次参加同人展的住宿费、交通费等费用,那么这名老师可能实际上根本没有赚钱啊!

「7年半画了52部作品,总共17000本,每部作品印不到400本。赚了175万概算一本赚100日元好了,考量到报名费以及她还要从高知参展的旅费,真的可以算是有营利吗……」

「52部作品营利175万日元,或许税制上是这么算的吧。但是考量画本所付出的时间与劳力,我觉得根本不能算是有利益。」

「一部作品大约印300~400本,算是中小型社团吧?这7年半才营利174万日圆……应该扣一扣经费就根本没获利了吧?(汗)」

(lli▼_▼)法律这么规定也没办法,公务员出同人志真的只能照印刷成本来卖比较保险吧?

这星期也传出日本陆上自卫队员拍游戏实况和攻略影片,赚到广告收入被处分啊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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